【覆核被拒】質疑律政司就違租約作刑事檢控 郭卓堅入稟申覆核不獲受理
發布時間: 2023/01/11 13:38
巿民郭卓堅早前疑因違租約而被房署收回位於油塘的公屋單位,未有就此被檢控。郭早前入稟高等法院,質疑律政司就有關涉及金錢的租約及合約問題提出刑事起訴,要求法庭頒令禁止律政司就此提出刑事起訴,聲明只能以民事方式處理。案件今(11日)於高院處理,法官指無合理爭議論點及勝訴機會,故拒絕受理申請。
申請人郭卓堅,答辯人律政司司長林定國。郭沒有代表律師,雙方早前已呈交書面陳詞及回應,庭上沒有任何補充,法官隨即作出判決。
法官指,申請人於入稟狀指,業主與租客間之金錢糾紛一向以民事方式處理,律政司「這次」卻以欺詐罪作刑事檢控,做法引起混亂。
申請人指自己亦是持份者,因他獲編配油塘公屋單位,惟因位置不便而放棄入住。法官認為申請人估計因自己違約,故有被起訴危機。惟申請人沒有提及會有被檢控跡象,申請人只稱有法律意見提及律政司或於任何時間可就違約作刑事檢控。
法官指出,正如律政司一方所指,申請人提及「這次」,卻沒有指出特定時間,以及未有確認任何直接影響到申請人之決定,亦沒有提出任何潛在理據,法官強調法庭不會替申請人尋找任何潛在理據。法官指出律政司提出刑事檢控是由憲法賦予權力,除非律政司行使超越被賦予之權力,否則難以提出覆核。法官指本申請沒有合理可爭議論據及勝訴機會,故不受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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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育慧